其他 · 成分类别 — 在成分表里找不到对应的一行
如果成分表写出了具体名称而不是「香精」,那是法规要求的
韩国告示列明了25种香料致敏成分,规定含量超过一定标准时,不得笼统写作「香精」,而必须照名逐一写出。 标准是淋洗类产品超过0.01%、驻留类产品超过0.001%。 下面附上全部25种及其CAS编号。
最后核对 2026年9月18日
- 孕期
- 尚未确认
- 刺激性
- 高
- 白天使用
- ✓ 可以
不是测量值,而是把已报告的刺激情况归为五级。因人而异。
本页不谈功效,谈的是如何读成分表。
你一定见过化妆品成分表末尾只写着「香精」的那一行。那一个词背后可能有数十种物质,而企业以调香商业机密为由不予公开。
不过有25个例外。 25种已知容易引起接触性过敏的物质,一旦超过规定含量,就不能躲在「香精」这个词后面,必须以自己的名字出现在成分表上。
所以当你在标签上看到柠檬烯、芳樟醇、香茅醇这些名字时 — 不是企业体贴才写的,而是法规要求写的。 而且这些名字出现这一事实本身,就告诉你含量已经越过了标准。
对曾经对香味有反应的人来说,这份清单很实用。反过来说,上榜并不等于「危险成分」。对大多数人而言,什么也不会发生。
已经确认的
同一成分,浓度和剂型不同就是不同的产品。这里写的是研究所用的条件。
25种的名称与CAS编号 — 照原文抄录
这是《化妆品使用注意事项及致敏成分标示规定》[附表2]的全文,于2026年9月18日在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直接打开原文抄录。
先是但书。 附表开头写着:
但仅限于在使用后需冲洗的产品中含量超过0.01%、在使用后不冲洗的产品中含量**超过0.001%**的情形。
驻留类产品的标准严格十倍,因为停留在皮肤上的时间不同。
25种如下:
- 戊基肉桂醛(CAS No 122-40-7)
- 苯甲醇(CAS No 100-51-6)
- 肉桂醇(CAS No 104-54-1)
- 柠檬醛(CAS No 5392-40-5)
- 丁香酚(CAS No 97-53-0)
- 羟基香茅醛(CAS No 107-75-5)
- 异丁香酚(CAS No 97-54-1)
- 戊基肉桂醇(CAS No 101-85-9)
- 水杨酸苄酯(CAS No 118-58-1)
- 肉桂醛(CAS No 104-55-2)
- 香豆素(CAS No 91-64-5)
- 香叶醇(CAS No 106-24-1)
- 茴香醇(CAS No 105-13-5)
- 肉桂酸苄酯(CAS No 103-41-3)
- 金合欢醇(CAS No 4602-84-0)
- 丁基苯基甲基丙醛(CAS No 80-54-6)
- 芳樟醇(CAS No 78-70-6)
- 苯甲酸苄酯(CAS No 120-51-4)
- 香茅醇(CAS No 106-22-9)
- 己基肉桂醛(CAS No 101-86-0)
- 柠檬烯(CAS No 5989-27-5)
- 2-辛炔酸甲酯(CAS No 111-12-6)
- α-异甲基紫罗兰酮(CAS No 127-51-5)
- 橡苔提取物(CAS No 90028-68-5)
- 树苔提取物(CAS No 90028-67-4)
附上CAS编号是有原因的。 同一种物质在不同国家、不同产品上写法各异。柠檬烯会写成d-柠檬烯或Limonene;丁基苯基甲基丙醛在境外标签上有时用别的俗名。CAS编号一物一号,名称混淆时用它核对最为可靠。
有一点要指出:第2项苯甲醇也用作防腐剂。 因此成分表上出现苯甲醇,未必是为了香味。它是这份清单里唯一兼具两种身份的名字。
另外,第24与第25项是提取物 — 并非单一物质,而是从地衣中提取的混合物,其中含有什么、含多少,成分表并不会告诉你。
没写名字,不代表没有
这一项是本页最重要的。
标示义务只在超过含量标准时才产生。 因此,若成分表上25种一个都没有、只有「香精」一行,可能性有两种:
- 确实不含这25种
- 含有,但低于标准(驻留类产品为0.001%及以下)
单凭成分表无法区分这两种情况。
0.001%看起来是个小数字,但对已经致敏的人来说,接触性过敏在极低浓度下也可能引发反应。所以**「清单上没有所以安全」这个推论不成立。**
反过来说:这份清单可以用来确认「有」,但不能用来保证「没有」。
如果斑贴试验已经告诉你对某种香料成分有反应,仅看成分表并不够,应该转向无香料(fragrance-free)标示的产品。 不过关于「无香料」标示的法律定义与验证方式,我们没有找到可确证的资料,因此这个标示能信到什么程度,本页无法回答。
这也是本项列为「未确证」的原因。 我们确认了法规要求什么,但没有找到资料确证这项法规实际上减少了多少过敏反应。
2025年的综述仍把香料排在首位
2025年一篇化妆品接触性过敏综述记载,香料仍是化妆品致敏原中最常见的。
说明本项为何不放在证据强度阶梯上,而归为「成分数据」:它不是功效主张,也不是我们自己评级的临床试验,而是文献反复报告的一个事实。本站的等级徽章衡量的是「这个成分是否有效」,与此处的问题不符。
但这个事实为前两项提供了背景。为什么只有香料有这样单独的标示规定? 防腐剂没有,表面活性剂也没有类似的25种名单。香料有,是因为它是接触性过敏最常见的原因,法规是跟着这个事实走的。
也有需要仔细读的地方。「最常见」指的是在前来做斑贴试验的人群中最常见。这是去看皮肤科的人的统计,不是一般人群的统计。使用香料的人中有多少比例会起反应,这份资料并没有告诉你。
怎么用
- 本页没有使用方法。 它不是涂抹的成分,而是读成分表的依据。
- 如果曾对香味有反应,请记下出问题的产品成分表上出现了上述25种中的哪几种。下次选产品时可以对照。
- 名称混淆时请用CAS编号核对。 译名会变,编号只有一个。
- 驻留类产品(面霜、精华、防晒)的标准严格十倍。 同样的名字出现在标签上,剂型不同所对应的含量也不同。
注意事项
- 上榜不代表它是「坏成分」。 对大多数人来说什么也不会发生。
- 不在标签上也不代表产品里没有。 低于标准就不必写。
- 怀疑接触性过敏时,斑贴试验比凭成分表猜测更准确。诊断属于医疗范畴。
- 这份清单依据的是韩国告示。 进口产品的标签遵循其本国规定,清单与标准都可能不同。
第一次使用某个成分,先在手臂内侧等不显眼处少量涂抹两天。发红或刺痛就不要再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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